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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物品出入境的海关规定

来马达加斯加出差或旅游,关于出入境的限制,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。
根据马达加斯加海关法,所有可列为国家文物,包括古生物化石标本、古代墓葬艺术品或陪葬品、古文献等都不允许出口;而马达加斯加工艺品市场上常见的工艺品,木雕、草编、宝石、化石类制品等基本都允许出境,但不同的制品有不同的规定,如红木或黑木雕制品和化石类制品都需要出境许可单,那么在购买的时候请一定要求工艺品商一起提供,法文名字叫”LAISSER PASSER “,如果商家只开具收款单货发票,有可能会被海关拦截不允许出境。至于动物标本,如玳瑁、鳄鱼、变色龙等,以及活的野生动物,这些都是属于国际动物保护公约的一级保护动物,是绝对禁止携带出境的,冒险闯关会面临法律制裁的风险。另外,对于宝石,也有相关限制,根据现行法律,普通游客只允许在申报情况下个人最多携带不超过250克的宝石(含加工首饰)以及2公斤的香草出境,如果超过此限制,就要面临走私的起诉和罚款的风险。

海关对携带外汇入境没有限制,但鉴于马达整体还是外汇管制,那么原则上要求外汇入境要进行申报。如红木或黒木雕制品和化石类制品需要出境许可单,在购买时一定要求工艺品商一起提供,法文名字叫:LAISSER PASSER ,开具出境许可单以后还需申报方可出境。

可携带的物品参考如下

每位入境旅客(不含无单独护照的偕行儿童)可免税携带下列数量的物品入境:
*2升含酒精饮料;
*2条或20包香烟;
*40万阿里亚里(马达加斯加货币);
*衣物等日用品及所有自用物品。

每位出境旅客(不含无单独护照的偕行儿童)可携带下列数量的物品出境:
*40万阿里亚里;
*250克压印首饰(马达加斯加常居人员);
*1公斤压印首饰(非马达加斯加常居人员,需出示与首饰价值相符的汇兑申报单);
*2公斤经加工的香草(荚果或草辫);
*5公斤干种子(豆类等);
*1公斤洋葱;
*1公斤胡椒 ;
*1公斤咖啡;
*5公斤肉(冷冻的、冷藏的或干燥的),欧盟国家除外;
*10公斤鱼和海产品(冷冻的、冷藏的或干燥的),每种不超过2公斤,且需在正规商店购买。